贵州遵义通报5起“公车私用” 9人受不同程度处罚
昨日,遵义市通报了对五起公车私用行为的惠济军海脑病医院癫痫在线处理结果,9人受不同程度处罚。
五起公车私用行为分别情感倾诉是:贵州省广电网络红花岗区分公司卓某,于4月25日和4月30日,驾驶单位抢修车到遵义市四中新蒲校区接送孩子;红换岗区城管局所属路灯处临聘人员陆某,于4月25日至30日到遵义市四中新蒲校区接孩子;4月30日,赤水美文故事市公安局大同林业派出所民警喻某,以到遵义市林业局汇报工作为由,安排单位警车司机,开车到遵义市四中新蒲校区接孩子;遵义市公路检测中心职工张某和驾驶员李某,4月30日去新蒲新区办事时,张某借机让李某等她,她去遵义四中新蒲校区看望读书的亲戚。
据介绍,前述相关人员的行为,在被纪检部门查获后,他们分别受到辞退、党内警告、书面检查等处理,有的还被要求一年内不得晋级、评优、评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追缴使成年癫痫用公车的费用。
另外,红花岗区城管部门还因此给予路灯处处长行政记过、分管副处长停职检查处分,并对城管局分管路灯处的副局长工作调整,责令向区纪委检讨。(黄黔华)